“重?”
“四个罪名五年半还重?”
四个罪名?
我忍不住好奇问:“哪四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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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偷越国边境,诈骗,掩饰隐瞒,自己偷越国边境。”
四个罪名五年半,算一算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倒确实是有一定的减免。
隔天,律师朋友来见我,告知我过几天检察院的将会来给我进行量刑,给我说和之前的差不多,大概就是六个月多一点。
三天后,检察院再次前来进行量刑。
签认罪认罚,六个月二十天,罚款六千。
小双正好是六个月,罚款五千。
我比他多二十天,后续分析可能是因为我在停留的时间比小双要更长,因此时间上会存在细微差异。
等检察院的走后,律师朋友和我说他本来是想将我给压到六个月以下的,因为低于六个月就算是拘役,这样就不会留下案底。
奈何,和检察院聊了不少,检察院的表示不可能将我判成拘役。
对此,我表示算了,有没有案底,到目前已经无所谓了。
走到这一步,剩下的就是等待开庭。
什么时候开庭,得等通知。
期间,阿坤得知阿龙被判了诈骗罪,让我喊话,问阿龙诈骗罪量刑是多久。
如此问,是因他和阿龙的情况有些类似。
他们是被定义为诈骗,但不存在实际的受害者,没有金额,如果能知道阿龙诈骗罪被判多久,大概就能推测出他会被判多久。
由于和阿坤关系不错,我就帮忙进行喊话。
阿龙说,掩饰隐瞒十个月,诈骗罪一年十一个月。
得知阿龙的诈骗罪只是被判了一年十一个月,阿坤很开心,表示悬着的心可以放下了,加上偷渡,他最终可能也就判两年多一点,在他所能接受的范围内。
无聊日子,持续到三月二十。
清晨,正在进行学习,外面忽然传来我的名字,我冲了出去。
钢门打开,见得连接在一起的脚镣和手铐,我知道要开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