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想象与凯哥一起合作,所经手的量会有多大。
而且那东西,只要一沾上,注定就脱不开关系,不像公司那些项目,由于是在网络上进行,难以查证。
搞了,被抓到,一辈子可就真正的废了。
老毒这个活生生的例子,也让我坚定了这辈子就算是穷死,饿死,也不会去触碰那些东西。
有人要是问,看守所里,什么类型的犯罪人员最多,我可以告诉你,当前最多的就是经济类犯罪和贼。
经济类犯罪,也就是帮信和掩饰隐瞒。
贼,大家都知道,自然是偷东西。
里面,偷什么的人都有。
有拉着货车去偷鸡的,头火腿的,偷干巴的,偷自行车的,更有只要是值钱东西都偷的。
盗窃罪,至目前的处罚也很重。
简单点说,顺走一个苹果手机拿去卖了,基本就是八九个月。
因为现在很多东西的价值,看似不值钱,实际价值不少。
盗窃金额少于一万,最低六个月,最高就是一年。
金额超过一万,那就可以按照金额进行推算。
一到三万,是一到三年,超过三万,是三到七年。
所以,在这个到处都是摄像头的时代,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碰。
拿了,可就不是被训斥一顿,进行赔偿就能不追责。
很多东西,外面真的会因为接触不到而不了解。
在里面,诸多活生生的例子,让我知道了很多红线的存在。
如今,很多法律都不变了,不会因为得到谅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就比如另外一件事,开车撞死人,进行了赔偿,在我以前的认知内,觉得只要是赔了钱,自身也没喝酒等等,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上,不是这样。
新鬼老吴,就是一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