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我虽然进入了公司,但从未参与聊天,因为我聊不下去,本来想离开的,但阿龙不给离开,后续就负责打杂,再后来就分开了,这里跑跑那里跑跑的。
……
为此,和检察院的人扯开了拉锯战。
小主,
只要是对我不利的信息,全面否决。
敢如此说,是因为和里面的人接触后,对于很多东西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
任何事,都讲究证据。
没证据,只是因为询问就各种坦白,那么就成了所谓的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所以,对于没证据的事,我打死也不会承认。
被逮捕后的第三天,律师再次前来会见。
这次来的律师,不是之前那女的,而是我一个同学。
平时在外面,我们关系就比较好,没少聚一起吃饭,得知我进了看守所,他就立马去找了我家里人,签了代理合同,接下来将负责我的案子。
由于我这案子没多大的争取空间,主要也就是帮我带话,时不时的来见我一面,看我有什么话想带给家里人,他负责传递出去。
提到这事儿,顺道说一点题外信息,那就是当身边有人进了看守所,是否需要请律师。
很多人不懂,身边人才刚出事,就立马急匆匆去找律师事务所找律师签合同。
合同一签,少了三五万的代理费,根本就不太可能。
但这钱,很多都是白花。
事实上,按照个人的经验而言,刑事案件,特别是证据确凿的,直接和律师签约代理合同,用处不大。
相关部门不会因为请了律师,本来要判三年,可以减免到一年。
想要了解情况,完全可以请单次会见,见一次也就一两千块钱,见不到三五次,其实就到了开庭阶段。
唯有证据不是很充分,存在一些冤枉情况,才需要好好的找一个律师进行代理。
回归正题。
枯燥的日子,唯有煎熬等待。
每一天,都在用了解别人的案件打发无聊,同时学习经验并避坑
其中一人的案件,相信不论是落到谁身上,都难以承受和理解。
这个人,就是农业局的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