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数罪2

道门中人群情激愤讨伐楚千岚,一人话音刚落一人又开口叫:“是你,你曾经来过长安,我表舅就是被你杀的,你作恶多端,人人得而诛之。”

楚千岚看了说话之人一眼,发现根本不认识他,那人见楚千岚看自己,扯着嗓子又吼道:“怎么你不认识我?没错,虽然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但你去年去过长安,我表舅就是那时候被杀的,所以一定是你这种大奸大恶之人所为,除了你,咱修道界谁会做这种事呢,你别想狡辩。”

这人吼完,又有人开口了:“照这样推理,我老公也是被楚千岚杀的,他三年前曾经去过天河市,然后莫名其妙就被杀了,据说凶手就是姓楚,所以一定是楚千岚,这恶贼,第一个杀的人应该就是我老公,你们一定要替我老公报仇啊。”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又给楚千岚背负了许多命案。

王屋山门主吴启胜道:“没想到此人居然做了如此多的恶事,天道昭昭,终于今日被我们困在这里,此贼若是不除,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修道之人会死在他手中。”

人红本就是非多,当这些人想弄死你的时候,各种脏水都能想方设法泼在你身上,让你至死都连一句争辩的声音都发不出。

狼要吃羊羔的时候,羊羔本身就是原罪,无论你是否弄脏了狼要喝的水,即便不是你弄脏的,狼也会说是你爸爸弄脏的,即便你爸爸早就被狼吃掉了,狼还会说是一只长毛的动物弄脏的,既然你也长毛那就是你弄脏的,这就是现实社会。

有的羊羔还要辩论自己的毛是白色,河水里的毛是灰色,但狼会听吗,会在乎吗,它只会想将羊分几顿吃完,从哪里下口合适。

当狼填饱肚子满意离开后,山坡上的羊还会嘲笑死去的同伴,不好好呆在山上,偏偏跑去喝河里的水,虽然都是大自然的水,理应所有动物都可以共享,但那是小羊羔能喝的吗,丛林法则忘了吗。

除非那只羊羔其实是恐龙的时候,狼的那一套就不好使了,但丛林法则依然存在!只是谁是谁的食物,主体发生了变化而已。

“我还杀了谁有我没记得的吗,麻烦各位帮我回忆一下”楚千岚如同待宰的羔羊,询问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