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远琛倒是没什么犹豫的,伸手就要去搬猪肉。
那头猪挺大,他一个人抱着走费劲,老板边帮他把猪肉放在肩膀上。猪血很快弄脏了他的风衣,老板啧啧两声,叹道:“这身衣服算是糟蹋了。”
胡慧芬看了一眼,不在意道:“人家有钱着呢,一件衣服而已,可不会在乎。”
老板心思活络,顺口说了句:“大姐,这小伙子肯定不是你儿子,不然你早就心疼了。这是你家女婿吧,来给丈母娘家干活了,怪勤快的。”
胡慧芬淡淡道:“还不算是女婿,要看他的诚意。”
老板懂了,给了霍远琛一个鼓励的眼神:“好好干。”
温黎等了半个小时,就看到两人回来了。霍远琛那件浅卡其色的风衣已经看不清楚本来的颜色了,他一只手扶着肩膀上扛着的半扇猪,另一只手里提了两条鱼和一只白条鸡。
和他那张脸放在一起,怎么看怎么违和。
温黎不仅扶额。这画面,要是让霍远琛的学生们看到,肯定要心疼他们的霍教授了。
既然要去大伯父家,她待在酒店里也不像话,干脆穿了外套,下楼去迎接霍远琛。
“我帮你提鸡和鱼吧。”温黎伸手要去接。
霍远琛没给她,而是看向胡慧芬。
胡慧芬没什么表情地说了声:“哪里就能累到这么个大男人。”
霍远琛便拒绝了温黎的殷勤:“没有多重,我来拿就好。你今天这身挺好看的,别把你衣服弄脏了。”
温黎又看了看他手里的鸡鱼和猪肉,实在不忍直视,偏过头假装没看见。
到了大伯家,大伯和大伯母也吓了一跳,看着胡慧芬说:“你怎么让人家拿这些?衣服都弄脏了。”
胡慧芬道:“菜市场送货的小伙子不也是这么扛着给送货的,都是小伙子,怎么别人做的了,他就做不了?他就那么金贵?”
霍远琛忙说:“我能做。我也学校里,也帮忙搬书搬实验器材的,没什么干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