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又有一股邪火,不可抑止地从心底升腾起来,恨不得一下子揪住方余,让她带着他去圣涯岛找方柔,让她把天真善良的方柔给他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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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就在他双眼就要变得血红的时候,他拼命遏制住了那股怒火。
现在绝不是与方余翻脸的时候,这么多人,他也不可能无声无息带走她,更是不可能通过那道吊桥,带着她回到大阐城去——他根本就回不到江南,就已经不知死了多少次了!
他只能在这片大阐戈壁里继续混下去,还得保护好方余的安全;而一到时机适宜的时候,他就会敲晕她,带着她先去江南,然后出海,就算一换一,也得把方柔换回来!
唐逍紧紧地咬着牙,默默地坐在角落里,脑袋无力地靠在断墙上,叹了口气。
夜渐渐深了,探险者们也一个接一个进入了梦乡,唐逍却一点睡意也没有。
他知道自己必须提前离开这里。
几千人的大队伍,明天还会有更多的人参加这场百府大比,这么多人不可能都聚在一起,他们总要分开的。而唐逍想要控制住方余,也只有在众人分开后才有机会。
他要先找到适合分路的地方,然后看看方余想走哪条路,才好跟踪上去。
如果守在这儿,那么多人,混乱不堪,是很容易被方余甩掉的。
借着无比昏暗的夜色,唐逍悄然离开了荒村,继续往北潜行了百丈之后,取出了吞云剑。
吞云剑是炽红色的,自带亮光,正好可以用来照路。
从荒村过来百余丈,唐逍已经踩上了两条毒蛇、五只毒蝎,还有其它几只不知名的毒虫,双脚已经被咬了好几下,只是也许这些毒虫都品阶不高,所以没有让他中毒而已。
但继续走下去的话,万一踩到了六阶、七阶毒虫,那怎么办?
有了吞云剑照亮,至少能吓退不少毒虫,他也能看到不少,危险性就大为减少了。
连夜又走了一个多时辰,前头出现了一个三岔路口,三条灰黄的道路就像三叉戟的三个尖,弯弯曲曲的,在夜色中渐渐向前方延伸出去。
路口旁有一丛延花荆棘,唐逍便躲在里面,一直呆到天亮。
大概辰正时分,就有探险者来到了路口,果然分成了三路。方余和彭趣与四五百名探险者在一起,走了左边那条道。唐逍跟在后面,走了几十里,前面又出现了岔路,于是队伍再次分散;这样分了几次之后,方余身边就只剩下二三十人了。
这些人都是来自于江南道,东海商行的叶无蝶、秦淮商行的鲁彬鲁杉兄弟、海鲨宗大弟子沙珊等人,都在这支队伍之中;而方余,则隐然成了他们的领袖。
而前方的道路,则已经入山了。
唐逍也没有想到,在这片荒芜到了极致的戈壁滩中,居然还会有一座高山。
不是沙丘,而是高达数千丈的石头山,虽然山上看不到几棵树木,但山势险峻,到处都是悬崖峭壁,也算是大阐戈壁中的一处天险了。
唐逍跟在方余等人后面,从他们的闲聊之中,也知道了这座山的名字。
它叫做“寸光山”,差不多横拦了整个大阐戈壁的南部。
登上养锋山,唐逍才发现,这座山却是一个圆环,围着一片方圆数百里的平地。这盆地之中却并不是荒芜的,而是有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滋润着盆地里郁郁葱葱的树木;一座小小的城池坐落在河边,只有二三十丈高的城墙上,闪烁着无数的符纹光芒。
这座城就叫做“寸光城”,是大阐戈壁南部的第一个补给点。
唐逍站在城门口,看到顶上那只巨大的老鼠图案,皱了皱眉,走进了城里。
城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整洁平坦的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尽是商铺,商铺门口则摆满了小吃、饰品、药材、杂物,简直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唐逍走在街道上,还有一种恍如梦中的感觉。
他站在一家丹药铺门口,听到两个探险者在交谈:“没想到吧,戈壁之中也有这等美景!”
“的确令人想不到,简直就是塞上江南了!”
“大阐戈壁大得很呢,方圆不下万里之遥!虽然名字叫做‘戈壁’,其实也并不是处处沙海的。实际上,戈壁里有十二个绿洲,也就有十二座城池,号称‘十二生肖城’。这座‘寸光城’的名字来源于‘鼠目寸光’,正是十二生肖城之首的‘鼠城’。”
“我还以为大阐戈壁就是寸光山之南的那片沙漠,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大!”
“你说笑呢,你想想,为什么我们这些探险者,要在大阐沙漠里呆上一年?告诉你,我们才走了十来天,百府大比才刚刚开始!接下来,我们要走的险地还很多!”
“还是你们西北的宗门好,至少占了地利,像天山宗、昆仑宗、朔寒宗等等,特别是天下宗门排前三的昆仑宗,若是能和你们一起,恐怕我们也能少绕不少弯路了!”
“正要和兄台商量此事呢!我们朔寒宗广交天下英杰,那昆仑宗仗势欺人……”
唐逍轻轻摇了摇头,接下来的广告与交易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了。
他跑了几家店铺,把一路上采集的药材、妖兽材料等等,全都换成了亮晶晶的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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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不像三年前的方柔那样,穷到了用灵石换黄金的地步。他身上已经积攒了六七百块下品灵石,甚至还有十几块中品灵石,可比三年前富裕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