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奉地哭泣着。
巫尔焦差一点,就成了那样的声音。
他是一位老爷家的奴隶。
五年前九月前夕,老爷选中了他。
他被人押着,押到每个达官显贵家,都有的闸刀面前。
他瑟缩地盯着刀,又漫漫地想……
也许死了,要比活着好。
活着的时候,要干各种脏活累活。
用两块干硬的馕饼撑一天,去牧牛赶羊,去给葡萄埋牛羊粪便腐熟的肥,去广阔的田地里不停地摘棉花……
一不小心犯错,或是老爷家心情不好,就要忍受惨无人道的辱骂责打。
他那满口的牙齿,就是被一颗颗绞掉后,才换的钢牙。
在没换以前,连咀嚼东西都是奢侈。
能咽的,只有流体的糊糊和汤水。
至于身上,是数不清的伤疤。
鞭伤,刀伤,什么伤都有。
层层叠叠垒在一起,他也说不清什么是什么了。
还有一个挥之不去的,从出生起就烙上的,奴隶的烙印。
后来他生生剜掉了,却好像永远也剜不掉了。
若是死了的话,一切的一切,都不必再忍受。
等到祭祀时,能堂堂正正地见到神山,对神灵发出呼唤。
而且,神说,今生的苦难,是来世的光明璀璨。
可是,他又想。
那些老爷,今世的光明璀璨,会转换为来世的苦难吗?
神没有说啊。
神是骗子!
神救不了他!
神也不会救他,不会救千千万万个如他一样的人。
神早就迷失在了,祭坛上供奉的美酒里。
所有的遭遇,所有的苦难,都是老爷们,用神编织的谎言。
他非要当一回老爷,割下他们的头不可!
抱着这样决绝的信念,他逃了。
好在闸刀是吊在院子里的,又偷学了些功夫傍身,逃跑的希望不算渺茫。
他狂奔着,躲藏着,没日没夜。
脚磨得皮肉糜烂,因为奴隶没有鞋穿。
老爷也派人四处搜捕他,还牵来了猎狗。
好在,他遇见了逃进血域的仇不平。
他给他蒙上面皮,套上百变的衣裳,没有人认识他了。
他倒在自由的草地上,一朵格桑花低头。
柔软的花瓣,亲吻他的脸颊。
摘下来,戴到耳朵上。
幸福就好似,从那一天开始了。
后来,他苦练功夫,短短三年,就成了天下第七。
他终于可以回去,割掉老爷的头了。
可是皮肉包裹着的头盖骨,是真丑啊。
敲出来的声音,是多么难听。
以至于根本不配进入神山。
他又去挑选另外的老爷,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了。
他的眼睛慢慢溢出血色,近乎魔怔般,在挑选完美的头盖骨上,一去不返。
喀兰,血域,已经满足不了他的。
他把手,伸进了中原。
而在朋友面前,扮演着一个可怜的正直人。
他像个疯子。
一个可怜可悲又可恨的疯子。
李莲花侧目,深深叹了口气。
“你如今这样,同那些压榨你们的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巫尔焦眼珠骨碌一转,似乎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忖了忖,他明白了。
“区别,啊,我的眼光比他们好多了。”
可心头,有个异样的声音在叫嚣。
区别,能有什么区别呢?
他不敢承认罢了。
自己从残忍里走出来,又变成了一个残忍的人。
可是不残忍,该如何有决心,去割下老爷们的头呢?
那便不要管。
沉沦着,继续沉沦着好了。
“你要不要试一试?”
蓦地,他对李莲花,认真地胡言乱语起来。
“挑选一颗完美的头,切下它,一步步获得一只完美的头盖骨。”
“再用一个小槌子,”他手指模仿着木槌,“梆梆梆地敲。”
“真是美妙的声音呢,呵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
笑声变异般癫狂,令人起鸡皮疙瘩。
笑过一阵,他又提议。
“你身边那位,跟你一样姓李的小友,也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呢。”
“你有这样的功夫,兴许可以切下他的,来敲上一敲。”
“我保证,那种声音,会让你过耳不——”
话音戛然而止,“忘”字胎死腹中。
李莲花手上的力道陡然加重,目光前所未有地冷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