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都被卷着,扛着旗手身上;步骑们的衣襟早已被汗湿透,即使这里高出平地,夏日的骄阳和崎岖难行的道路依然让他们炎热难当。
“停——”传令官的声音响起,士兵们各自喘息着,抓紧时间喝水。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戈龙骑在马上,愤愤地说着,指着马拉的大车上满车满车的铠甲。“以前的战士身着全套盔甲都能在山间强行军,现在的么……”
“是啊!安逸太久了。不过既然知道他们不行,大元帅为何选这难走的山路呢?”穿着银丝板甲的一个副官羊抗发问。
“浑小子和我装傻!”戈龙笑道,“突击武魂殿,自然得走小路。”
副官垂下头,却依然抗辩道:“可是这样虽然隐蔽,体力耗损太多的话,会不会得不偿失呢?何况兵力本来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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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兵行远征,在精不在多的道理都不懂吗?”戈龙轻蔑地哼道,“你们骑士团这些贵胄,号称从小习武、精练战技,总归像是花花架子,到实战就不懂了。”
“所以才要跟着大元帅您啊!”副官奉承道,板甲上的银丝仿佛也在对戈龙佩戴的红金宝星膜拜谄媚。
“少来。”戈龙笑着止住他。
尽管这羊抗有时候憨憨傻傻,其实倒也有几分观察力;自身的武技和魂力也都不错,到了魂帝的水准。作为副官,完全够格;在这次来镀金的勋贵子弟中可谓是最有实力的一人了。
更何况,羊家自从几百年前羊泰立下武功之后,便成为几大柱国公爵之一,历代都经营城邑,声势烜赫。自己虽然是功业赫赫,毕竟是新晋的功狗,如果要彻底稳住家族地位,那么和羊家这样的大族通婚便是最优之选。
戈龙想着,远远望向后方压阵的一支骑士小队,那里有他的女儿戈莉娅,一位强健的魂帝。他盘算着,如果这次成功,自己再上疏请旨,戈莉娅便能成为一个骑士团的团长,而羊抗也能官拜将军,这下一代的人生大事便也就算是令人放心了。
正当他想着,忽然传来低沉清晰的声音。“前进!”传令官掐着表,照着之前戈龙发下的时间表,驱动着全军进军。于是这道人流便又在山间蜿蜒逶迤起来。
而同是向武魂城疾进的,还有一只魂兽鸽,和一支带着帝国大纛、无人会来查验的载满妇女的闹腾腾的庞大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