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佩尔的声音低沉而有力,这是下定决心的人的语气,能用这种语气说话的人,绝不是虚张声势,自然也有着扣动扳机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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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看过一些西部牛仔片,牛仔们各自揣着左轮手枪,一言不合就掏枪飞射,然后朝着尸体摘下牛仔帽庆祝胜利,酷的要命。
史密斯威森M500转轮手枪就源于左轮手枪,它在手枪世界里也是很有名气的,这名气来源於它的大口径,0.50英寸口径,发射.500马格努姆大威力手枪弹,由於子弹太大,一般的转轮手枪弹膛能装六发弹,而史密斯威森M500转轮手枪只能装下五发。
这样的大口径子弹足以一枪打穿棕熊的颅骨,就算卡佩尔这时候再遇到棕熊,对方也只能惨兮兮成为熊皮手套了。
鸣神我渡深吸了一口气,他清楚卡佩尔不会开枪,可继续吐槽下去也无济于事。
看来文明地平线还真是另一版本的“阿卡姆疯人院”,源光海也好,卡佩尔也好,都不是什么正常人,而七海熊切则是因为太过正经反而不正常。
也没有哪个正常人会拿这样一把厚重的金属杀器抵在一个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不是你的邻居好市民的无辜青年脑袋上。
“好吧好吧。”
鸣神我渡后退一步,缓缓地开始解开身上的衣物。
随着衣物一件件滑落,鸣神我渡的身体逐渐暴露在了空气中。
那是神明打造的身躯,鸣神我渡总是穿着相对宽松的衣服,身影显得单薄,可没人知道,那些薄薄的布料之下,是神明打造的身躯。
卡佩尔的脸上一瞬间露出惊讶的神情,紧接着他几乎捂着脸,掩盖不住笑意,像是见到了腐肉的秃鹫,一点点地抽笑了起来。
“这样也叫没有异常吗?”
卡佩尔得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答案。
明亮的灯光摇曳着,映照出一个身影——那是鸣神我渡。
他静静地站在房间正中央,仿佛一尊古老的雕像,散发着一种不可言喻的威严,露出那宛若神明铸造的身躯。
他的皮肤惨白得如同月光下的玉石,细腻而冰冷,但肌肉却精密得令人咋舌。
那些肌肉并非那种张扬的、宛如双开门大冰箱般的壮实,而是一种内敛的、犹如精密机械般的完美。每一块肌肉的纹路都清晰可见,像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彰显着野生的力量与优雅。
卡佩尔能够明白,他能够看出来,那并非是刻意锻炼造就的肌肉,人为锻炼的肌肉有着明显的特征,可那肌肉却完全不同。
“是野兽……”
动物园里的狮子,棕熊,哪怕被关住,每天几乎没有什么运动量,可它们的肌肉依然强悍得难以想象,它们从没有刻意通过运动获取力量,可力量却自主地诞生在它们身上。
人类要不是有一颗发达的大脑,真的很难在地球上生存。
人类如果要徒手和自然界的很多动物搏斗,基本上很难占到便宜。就连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家猪,它们发起飙来都需要4个成年人才能将其制服。
但在进化史上人类并不是一直都这样,因为在数百万年前人类和目前现存的最大类人猿大猩猩有共同的祖先。
人类以前也跟它一样,有着完美的曲线、结实的肌肉、健硕的身体。虽然大猩猩的战斗力无法跟狮虎、以及猎豹相比,但它可以徒手干过很多野生动物,面对狮虎尚有自保的可能。
要是现在让一个成年人跟我们的亲戚大猩猩打一架,那估计10秒钟都撑不到。
它们手臂的力量是人类的6倍;
它们的咬合力约为1300psi(磅/每平方英寸),比狮子的咬合力都要大。
人类当然也可以通过锻炼自主变强,但那终归是不同的,你把狗狗每天拴在跑步机上锻炼,它同样可以拥有强壮的肌肉,持久的耐力,可假如它面对的是野狼呢?
先天的肌肉,为了狩猎而形成的尖牙利齿,刻在血脉里的凶悍,狗无论如何锻炼,都不可能真正匹敌最强的野兽。
如果说神创造了万物,那么总有一些生命,被神明赐福。
人类得到智慧,而野兽则得到力量。
卡佩尔看到的是一只野兽,有着人类的皮囊,伪装为人的野兽。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却是鸣神我渡身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胸口那道深深的贯穿伤,尚未痊愈。
左腿之上,一道疤痕如同蜿蜒的河流,从膝盖贯穿而下,连接着大腿和小腿,那是他腿脚不便的根源。
鸣神我渡宽阔的脊背上,一条疤痕如同蜈蚣般蜿蜒爬行,贯穿整个脊骨范围,有着明显的缝合痕迹。
“足够了吧……”鸣神我渡不等卡佩尔说结束,便捡起衣服不紧不慢地穿上。
“你……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