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打打闹闹,酒还没上,气氛就被烘托了起来了。
余新月也被逗乐了,弯着眼笑了起来。
她觉得这样跟同龄人玩在一起很有意思,这是她以前从未有过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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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读书的时候,她也不是没跟同学们聚过餐,但那些同学都知道她是羊城首富的千金,所以无论是说话还是举止,难免有些局促和奉承。
哪像这群人这样放得开,这令她感到无比的新奇。
几人打闹了一会后,酒也上来了。
烧烤店里也没什么高大上的酒,所以上的全是啤酒。
就在宋书良建议大家先喝一杯时,宁泽却拦住了其它人,然后自己却站了起来,郑重的端起了酒杯。
“莫哥,这第一杯酒我想先敬你,要不是你让我带我爸妈去做一个详细的身体检查,也不会及早发现我爸脑袋里有一颗瘤,医生说了,幸亏发现得早,如果再晚一两个月,大罗金仙都救不了,所以这杯酒,我必须敬你,谢谢你救了我爸,也救了我们一家。”
上次饭局后,宁泽第二天就强拉着父母去做检查。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宁泽父亲的脑部居然长了一颗肿瘤,虽然是良性的,但医生说随时都有可能变成恶性。
幸亏发现得早,可以做手术摘除。
要是时间拖得越久,手术的风险就会越高。
别看宁家是羊城第三梯队的豪门,但实际全靠宁泽的父亲一个人撑着,如果他父亲倒下了,那宁家也就跟着完了。
“小事,我也就顺嘴提一下而已。”莫来仕没有邀功,但也端起酒杯站了起来。
两人碰杯后,一饮而尽。
烧烤陆陆续续被端了上来,几人也开始大快朵颐。
余新月吃得很斯文,其它人却没怎么注意形象,而其中最夸张的,要数莫来仕和林淮了。
几人边吃边聊,有说有笑,推杯换盏,氛围非常好,就连余新月也破例喝了两杯啤酒。
就在众人吃得兴致正浓时,一个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酒瓶砸在桌子之上,盘子的食物被酒瓶砸中,溅得到处都是。
“这位置不错,老子要了。”
8个身穿花衬衫、流里流气的混混向着他们走来,有些人手里还拿着酒瓶,很显然刚刚的酒瓶就是他们砸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