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有怀榆自己知道,真的很辛苦。
倘若跨越这数百米的鸿沟,来到对面,站在那株最高的向日葵上回首看去,她所经过的那些路上,明明白白有着一条向日葵路标,甚至走错路的那些她都已经砍掉了。
纵使不按照向日葵路标走——毕竟那个是她在地下沿着缝隙种下的,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道路。
但,只需要看着更远处的向日葵的方向,也绝不会让人迷失。
其中究竟经历过多少,怀榆一个字不说。
可她不说,同样在荒原中挣扎过的周潜就不知道吗?他神色复杂的摸了摸怀榆毛躁躁的头发,千言万语最终只化成了一句话:
“回来了就好。”
怀榆眼眶一酸,好险又哭了出来。
沉星在旁边听着,也只觉得满目心疼和钦佩。
人跟人的性格不一样,她从小就是硬邦邦的泼辣脾气,假如一个人流落荒原,恐怕只会咬着牙拼命向前。
这个性格倒不是说天生能吃苦,而是给人的印象中就比较能坚持。像怀榆经历的这段历程,她如果能撑过来,人人都会惊叹,会震撼佩服,也会说不愧是她。
但怀榆……她脸颊白净净的,眼睛里仿佛从未经过风霜,浑身上下细皮嫩肉的仿佛被呵护的很好。说话时又甜又带着撒娇的味道,她不过才帮对方收拾了一下,就能理解周潜的百依百顺了。
可想而知,她真的像是个在爱意里长大的幸福女孩子。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女孩子,跋涉那么遥远的道路,嘻嘻哈哈的略过她受的那么多苦楚……
“真了不起!”沉星惊叹地看着她,由衷赞叹。
怀榆得意地抬抬下巴:“还有更了不起的呢!”
她放下碗,郑重的讲出了接下来的话——
“我找到林雪风了!”
周潜瞬间掉了筷子,沉星更是呆愣原地,片刻后赶紧手忙脚乱地扑腾着她烧焦的头发。
“你找到林将军了?!”在难闻的焦糊味儿中,她诧异地抬高了嗓门儿!而后目光灼灼地看着周潜:“现在把这个消息汇报出去的话,你们俩日子不用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