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
林昭大马金刀的坐在了沙发上,冲着丁神医招了招手。
丁神医噤若寒蝉,夹着腿小心翼翼的走到跟前。
没办法,之前被吓尿了,还没干透呢。
“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林真人,还请真人大人有大量,就把小的当成一个屁给放了吧。”
形势比人强,丁神医的态度那是相当的卑微。
“你懂医术?”
林昭饶有兴致的道。
“略懂一点皮毛。”
丁神医苦着脸,战战兢兢的回答道。
实际上,他不是在谦虚,而是真的只懂一点皮毛。
说起来,他会医术,还要拜研究精神所赐。
为了研究出能够把内力瞬间全部爆发出来的法门。
他苦读医书,把人体经络研究的是明明白白。
和葛老以医入武恰好相反,他是以武入医。
可由于是自学成才,在医术方面当真只是略懂皮毛。
“你修炼的是蛤蟆功?”
林昭留下他,最主要的就是对那门形似蛤蟆的功法很感兴趣。
那门功法,可是能让人短时间内提升好几个小境界的。
用好了,绝对是能够逆风翻盘的大杀器。
“不是蛤蟆功,是金蟾一气吞天功。”
丁神医脸色涨红的争辩道,这是他最后的倔强。
“金蟾一气吞天功?也是你自创的?”
林昭一向尊重有创新精神的人。
“不……不是。”
丁神医惭愧的低下头去,小声道:“是我从一座古墓里挖出来的。”
“展开说说。”
林昭饶有兴致的道。
“我之前就是个普通人,前半辈子始终碌碌无为,老婆为了不给我增加负担,就跟一个富二代跑了……”
丁神医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他的悲惨经历。
随着他的娓娓道来,林昭的脸色也变的古怪起来。
看着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怜悯和同情。
原来,丁防震,也就是丁神医。
在三十岁之前,都是个社畜。
每天做牛做马,供养自己那个好吃懒惰的漂亮媳妇。
可没有想到,漂亮媳妇打心眼里看不起他。
结婚后,不但不做家务,也不愿意给他生孩子。
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跟一帮小姐妹混迹夜场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