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个斥候营地,赫然有不少将士在松土种菜,一个个忙得满头大汗。
小主,
没多久,车子到了座小石屋前,他被人抬了下来。
“兄弟,你家到了,先好好休息吧。”
任宁拱了拱手表示感谢。
他没有进屋,目光左移,落在房子旁边的马厩里。
岩陲要塞是座城市,大多数时候就只驻扎了十五万的守塞将士,所以几乎每个将士都能分到一座房子住。
而斥候或骑兵们的命运和战马联系在一起,因此他们的房子外通常还有配备有马厩甚至跑马场。
只是眼前的马厩空荡荡的。他的坐骑倒在了西边茫茫的草原里。
任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粮袋。
里面没有追风找到的追命草,而是只剩下一长一短的两根狼牙。
转身进了熟悉的屋子,他随手一摸,满手都是灰尘。
任宁也不在意。
他的身子本就伤得不轻,加上连续颠簸了三天三夜,此时回到了安全的地方,就再也撑不住。
飞快地抖掉床铺上的灰尘,他倒头就睡。
然而还没睡多久,任宁就醒了。
脑筋尚未清醒,但他的手已经习惯性地摸向了腰间的短刀。
然而却摸了个空。
在睡下前,他把身上的东西全摘了下来,就放在床边的桌子上。
“你醒了?肚子饿了吧。”一个温柔的声音传了过来。
任宁猛地睁开眼睛。
对方见怪不怪,谨慎地退了一步。
“原来是你,张大娘子。”任宁挣扎着坐了起来。他给对方道歉,“吓到你了吧,不好意思。”
“没事。”妇人平静地打量着他,“早习惯了。”
张大娘子随夫姓张,本名叫什么任宁还真不清楚。
和任宁一样,她丈夫也入了军籍。
这时代一旦入了军籍,如果没有朝廷特赦世代男儿都得为伍,无一例外。
这些人及他们的后代如果不从军那就犯了律,唯一的活路是钻进深山老林落草为寇,或者躲起来终生不见外人。
这也是云垂那么大,任宁只往岩陲要塞走的原因。
入了军籍,他无处可去。而且只有军中,他才能出人头地。
只是任宁不想再当斥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