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军用望远镜远超肉眼的出瞳视距,老贝克将这片战场上发生的状况,尽收眼底。
已然出击的三个两人狙击小组,狙击手加上观察手拢共六名成员。
现而今,只剩下了斯坦森少尉一个全乎人,其他五人全都成为了那个部落兵王的枪下亡魂。
他们每个人的死相,无比的一致。
几乎毫无偏差的,都是前额的眉心中弹。
对方好似在故意炫技,更像是在赤裸裸地挑衅。
难道是他?
老贝克突然想起几个月前,在部落的甘泉岭前线,小南山一侧雷区碰到的那个人。
此时,部落的战壕中,有个模糊的身影一闪而过。
随即,传来“砰”的一声枪响。
噗——
那个看着有些儿不太聪明的斯坦森少尉,眉心处应声出现了一个枪子眼儿。
是他,一定是他。
老贝克心里头没来由地一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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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的漂亮,杨传奇。”
贺拥军带着二营的两个主力连,摸出坑道,进入了阵地。
他悄悄地猫在杨朝升的不远处。
旁观了杨朝升跟米国佬对狙的整个过程。
杨朝升没有回话,他迅速挪动位置。
眨眼间,已去了一箭之地。
“同志们,给我狠狠地打。”
见杨朝升建功,贺拥军有些个技痒,立马下达了作战命令。
110团二营的阵地前,登时枪声大作。
有了同志们打掩护,杨朝升俨然杀神附身。
他得以在同一个位置上,用一发子弹0.295秒的速度,从容打光M1伽兰德步枪弹匣中的8发7.62×63毫米步枪弹。
“哦!买噶。”
游骑兵六营的米国大兵,这次倒是损失不大。
还属于战场新丁的海蛎子突击队,被杨朝升和二营的同志们,一下子,放倒了三十来个。
海蛎子突击队主要以监狱里的重犯组建。
他们作战既无章法,又无配合。
凭着一股凶悍无匹的气势,进而横冲直撞。
真格是一群凶残的亡命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