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鸵鸟”的倍镜里头,出现一个陌生的身影。
一瞅就能看出,来人不是个易与之辈。
是他?
昨儿夜里,也是这么个身影,高大魁梧,身上的衣服被肌肉撑得,随时就要爆裂开来,他像一座铁塔般,站在那儿格外引人注目,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惊愕和敬畏。
同时,此人身上有股强大的气场和自信,让人觉莫着他有无可匹敌的力量和震慑力。
来时,杨朝升用易容术乔装改扮了一番。
即使满脸的虬髯,也没能掩盖住他天生的气质。
哼——
“在脸上黏了几撮毛,就想要瞒过俺。”
一个优秀的狙击手,少不了点亮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
被人拿枪瞄着,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再度萦绕在杨朝升的心头。
让他立马激发了身体的全部潜能,调动着自个儿的五感六觉。
鸵鸟一句漫不经心的小声吐槽,被杨朝升敏锐的听觉纳入了耳中。
他已然发现了鸵鸟的狙击位置。
常言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这一回,鸵鸟没有犹豫,他没有去等最佳的时机出手,也没有选择最喜欢使用的爆头狙击方式。
鸵鸟选择了先发制人,果断地开了一枪。
砰——
7.92口径毛瑟狙击步枪的枪口,吐出了枪火。
子弹以900米/每秒的射速,射向了杨朝升。
出道以来,鸵鸟几乎没有过失手的记录,要么不出手,出手必定会收走目标人物的一条小命。
鸵鸟眯着左眼,他的右眼就像长在了狙击枪的瞄具上,透过倍镜的观察,来判断目标是否已然被自个儿击杀。
“他究竟是人,是鬼。”
鸵鸟一声惊呼出声。
他可以肯定自个儿将将没有眨过眼睛。
倍镜中的大个子,却像从来没有出现过那般,在原地消失不见了。
他不知道的是——
身体四维属性达到了人体极限的杨朝升,已然超越了正常人类的认知,第一时间,就预判了他的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