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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王母认罪之后,唐风年速战速决,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审理此案。
死者的致命伤口、仵作的证词、杨百万的证词、仆人们的证词、王夫人和王大小姐的证词、凶器、染血的地砖、画册,还有王母本人的认罪书、杀人动机,构成完整的证据链。
证据确凿,且互相印证。
唐风年敲响惊堂木,当堂宣判,认定王母杀害小妾紫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处死罪,同时要赔偿死者家属五十两银子,罚款二十两银子。
另外,那八个仆人和王大小姐都犯下侮辱尸体罪。鉴于王大小姐只有八岁,年纪太小,且不是主犯,不需要服刑,但需要接受官府的监督,其家长罚款十两银子,赔偿死者家属十两银子。
那八个仆人虽遭受王母胁迫,但面对瘫痪的王母,他们有能力反抗,本应该到官府报案。最后,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他们均被判处三年刑期,服刑期间,必须每日做苦力。另外,鉴于他们财力不足,每人只罚款二两银子,赔偿死者家属三两银子。
杨百万一听到“赔偿死者家属”几个字,就眼睛放光,兴奋不已,因为他是死者的亲弟弟,自认为赔偿的银子应该归他。
等唐风年宣判完毕,杨百万迫不及待地问:“知州大人,我总共能拿到多少赔偿?”
“那个死老太婆富得流油,先把她赔偿的五十两银子给我,行不行?”
王母作为死刑犯,丝毫没有痛哭流涕的后悔模样,反而冷笑,反驳道:“杨百万,你的算盘打空了。”
“那个贱人死有余辜,而且她早就卖给我们王家,签了一辈子的卖身契。”
“不管官老爷判我赔多少银子,反正一个铜板也到不了你手里!”
“卖身契”三个字,仿佛当头一棒,杨百万呆若木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