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关城再去,然后把这东西带上。”
赵玉书从储物袋里掏出一只铁鹰,这是他缴获的战利品:“寄了信之后,立即原地放飞,然后回来就行。”
“好。”
傅云有个很好的优点,就是他不是个好奇宝宝,当他选择信任赵玉书之后,对赵玉书的决策从不提半点质疑,除了让他回去这件事。
傅云前脚出门,赵玉书后脚立即跟了上去,一炷香后,一只铁鹰发出一声嘹亮的鹰啼,在天空中盘旋了一圈之后,向着城北飞去。
剑门关的大门已经放下,赵玉书在最后一批人群中混出了北门,看着在黑暗中几乎已经不可见的铁鹰,整个身形一动,借着熹微的月光,在山涧中划出了一道残影。
受了伤的狗会去找自己的主人,死了主人的鹰也会飞回自己巢。
鹰是宝物,里面蕴含了主人的灵力,赵玉书拿到之后一直没抹去这点灵力,就是为了今天。
傅云在城里放走铁鹰,城内有吐蕃人,他们只要脑子不是特别笨,就会想到失踪了两天的铁鹰是落入了敌人手里,而敌人肯定会利用它来找自己。
但铁鹰速度太快,又赶在关城前一刻放飞,城内的人根本来不及通知外面的人,他们必须强闯出城。
但他们没有。
他们对城外的人很有信心。
赵玉书看着铁鹰在夜空中盘旋片刻,一声夹杂着灵力的呼哨自山野中响起。
铁鹰一声清鸣,一个俯冲落了下去。
赵玉书拨开眼前的树枝,看着前方的营地,默默戴上了面巾。
铁鹰落在了一只手臂上。
草原和高原的养鹰人,会在手臂上戴着一个皮质护臂,来抵挡鹰落下时锋利又迅猛的抓击,而铁鹰无论是重量还是犀利程度,都远超普通的苍鹰。
然而,那只手臂不止没有戴护臂,甚至连颤动都极小,雪白的皮肤在火堆的映射下光彩夺目。
那是一个年轻女子,一个漂亮、灵动又有些狡黠的年轻女子,这种女孩对一本正经的小男生是降维打击,比如傅云。
“哎呀,看样子,有人找到我了。”
女子微微一笑,看向了赵玉书的方向,身边顿时站起四个修士,将她围在了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