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改变首先就得找出养成的这些习惯,然后再一次次重复练习,时间久了才能游刃有余的控制自己的走路姿势,这才让林默觉得难度不小,不想最后居然靠几颗砂子就解决了问题。
行走时,脚掌承受着整个人的重量,砂子又细小,与脚掌的接触面小,就导致与脚掌的接触点承受着巨大压力,导致痛感极为明显。
再加脚不可能与鞋子百分百贴合在一块,走路抬脚时,砂子就会产生移位,为减轻疼痛感,人会下意识作出反应,被动的改变自己的走路姿势乃至习惯。
想清楚了这点,林默也是举一反三,一连想出了多个改变走路姿势的招数,像是穿一条不太合身、绑得比较紧的裤子,就能让你被动适应,减小步距。
还可以在鞋里弄个增高垫,穿这玩意就跟穿高鞋一样,穿高根鞋和平底鞋,走路姿势肯定不一样,这同时还能改变身高。
膝盖上也可以动动心思,给它沾片胶带,限制膝盖弯曲,应该也能改变走路姿态,就是不知道搞不搞得到胶带,他记着胶带最早在美国出现,二战时有应用,不知道这时间在中国能不能弄到。
不过弄不到也没关系,用其他方式同样能行,这些法子说起来,就是通过外物束缚腿部活动,让人的腿被动适应束缚,以此达到改变走路姿态的目的。
想清楚后,林默把眼镜给重新戴上,发型换为齐流海,帽子稍稍戴,一个带点痞气,又桀骜不驯的学生形象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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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的地方找到车夫,把带的糕点熟食给了对方,又拿回了自己的手提包,便分开了。
不过林默又感觉,这手提包与自己现在的形象不是太搭,想想干脆甩了起来,左甩甩右甩甩,不时还抛起来转转几圈,这气质给林默拿捏的,妥妥一痞哩痞气的坏学生。
一路上也没再坐黄包车,晃悠着到了一二队落脚的那条街,一进来林默就感觉到与以往的不一样,也不知道是不是没乘车的缘故,他感觉这条街比以前繁华多了,主要是人多了,路上密密麻麻都是人。
“哔哔哔……”这不,一辆车子驶进这条街,一路上只能是使劲按着喇叭,哔哔着,像只蜗牛缓缓在人群中穿行。
等近了,林默才发现居然是自己人的车,而且看副驾驶那位,车子坐的应该还是他哥,顿时计上心头。
林默故意移到车前,档住车子几秒才慢慢悠悠让开,等车开过身边,还翻开眼皮,扯着嘴角,伸着舌头,给车里人比了个鬼脸。
做完这些,林默嚣张的抛着手提包,融进了人群中,在这条街上晃荡了几圈,才往落脚点走。
不论在门口还是进到楼内,一路上受到了多次盘问,可以看出一二队的队员,现在警觉性很高,林默也是取下眼镜,掀起头发,才一路畅通无阻。
“咚咚…来了…吱…”林文华的秘书李定桥打开办室门,看到出现在眼前的这个人,不由愣住了。
“怎么样?李哥!没把我认出来吧!”林默开了口,那贱嘻嘻的声音,与他这形象不能说太搭,简直是天作之和。
“你……”林默的声音,李定桥自然记得,但哪怕他见多识广,眼前这一幕,还是惊得他一时没说出话来。
林文华也听到林默声音,起身相迎,但看到门口的一幕,也是愣了愣,忍不住绕着林默打量,嗞嗞称奇。
“还别说啊!你这扮得可真像啊!我都让你唬得团团转,刚刚在外面,我还真以为你是个捣蛋的小年轻,演出了精髓啊!”
“是啊……”平常寡言少语的李定桥,也忍不住开口道:“刚刚在外面,虽然看你有点熟悉,但也只以为是附近谁家的小子,什么时候见到过,压根没往你身上想。”
听到两人这么夸,林默也忍不住有些得意,开口道:“那帮我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破绽?”
“行啊……”林文华应了一声后,也饶有兴趣的仔细观察起来,最后目光停留在眼镜上。
“你戴的是平光眼镜,要是遭遇那些反侦查能力极强的对手,这会是一个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