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仕途
史贻直在早年就已经展现出了他非凡的政治才能。他在1700年,即康熙三十九年,年仅十九岁时就考中了进士,这在当时的科举制度下是非常难得的成就,也说明了史贻直自幼聪慧,饱读诗书。自中进士后,他历经多次迁升,最终成为侍读学士,这是对他学问和品性的肯定。
到了雍正初年,史贻直被命令进入南书房行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意味着他已经成为皇帝身边的重要顾问。此后,他被提拔为吏部侍郎,并且在不同的部门之间任职,包括工部和户部尚书,这表明他在处理政务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在雍正年间,史贻直多次被派遣处理地方事务,显示了他卓越的治理能力和公正无私的精神。例如,在处理河南按总督田文镜弹劾信阳知州黄振国一案时,史贻直不仅公正地审理案件,而且还揭发了之前由田文镜推荐的上蔡知县张球的不法行为,这体现了他在执行公务时不偏不倚的原则。
另外,在调查前任总督年羹尧在河东盐政方面的违法行为时,史贻直发现年羹尧的儿子私底下干扰了盐法的执行,对此他同样作出了公正的裁决。而在处理福建巡抚朱纲弹劾按察使乔学尹等人的案件时,史贻直同样坚持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得到了雍正帝的赞赏,并因此被临时委任为福建总督。
在担任福建总督期间,史贻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当地的经济状况。比如,他禁止福建水师在巡海时夹带贸易货物,侵蚀关税的行为;他还请求允许使用台湾应缴纳的军粮换取谷物,运往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四府,以解决这些地区米粮不足的问题,并且通过轮换销售旧米存储新米的方式来保持粮食市场的稳定。
此外,他还关注到了内地士兵前往台湾驻防时给当地土着带来的困扰,并建议派遣副将进行监管,减少对土着社区的影响。
在雍正八年,史贻直被调任为两江总督,但他以家乡为由请求辞去职务,但未得到批准。之后,他被授予左都御史的职务,但仍留在两江地区任职。在处理军事物资运输问题时,史贻直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意见,反对疏浚丹河的提议,并提出在河南府陕州等地储备粮食以方便转运。
二、高宗初年
雍正十三年(1735年)七月,史贻直被召回京城。同年八月,雍正帝驾崩,乾隆帝即位。史贻直入宫觐见时,乾隆帝拿出了雍正帝的遗物——一件遗念衣物赠予史贻直,并勉励他保持一贯的忠诚态度。面对此情此景,史贻直感动得泪流满面,乾隆帝也被这份真挚的情感所触动,不禁泪下。
史贻直随即上书,提出了几项重要建议。他认为,对于科道官员以及吏部、礼部应该遵循旧有的选拔制度,采用科举制度选拔人才。对于官员的升迁提拔,应当摒弃只看资历的做法,以免造成投机取巧者不觉得公平,而那些默默无闻的人则会感到不满。此外,他还指出河南省内一些州县报告开垦了砂砾山岗的土地,并按照面积征收赋税,导致许多贫苦百姓为了缴税而不得不卖儿卖女。他认为这种做法损害了国家形象,并请求派遣廉洁公正的大臣去安抚这些地区,以便迅速查明实情。
乾隆帝听取了史贻直的意见,并将其建议提交给了总理事务王大臣会议讨论实施。
不久之后,史贻直被任命为湖广总督。乾隆元年(1736年),他上疏指出,根据旧制,如果州县仓库的粮食出现亏损,处罚标准是一石粮食等于一两银子,但实际上粮食的价值并没有那么高。尤其是对于其他各种杂粮,这样的处罚标准显然不公平。后来,相关部门商议后决定,一石米当作一两银子,而谷物和其他杂粮则只相当于半两银子,这一规定被正式写入法令。
史贻直还注意到了武昌城西南方向长江和汉江交汇处的长堤问题。他下令相关部门重新勘察并重建堤坝,从王惠桥到土城矶,全长超过一千三百余丈,并计划三年内完工。这项工程对于防止洪水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湖广地区是两淮盐业的主要市场,但由于地理位置复杂,部分偏远地区的人们更倾向于食用四川和广东的盐。两淮盐政尹会一对此表示担忧,认为这会影响两淮盐业的正常运作。然而,史贻直认为,尽管湖广大部分地区依赖两淮盐业,但在一些偏远的地方,两淮盐难以到达,如果强行推行可能会给官府和商人带来困难。最终,有关部门同意了史贻直的意见。
此外,在处理湖南城步等县发生的苗族叛乱事件时,史贻直与巡抚高其倬等人合作,成功平定了叛乱,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赞扬。
随后,史贻直被召回京城,历任工部、刑部、兵部和吏部尚书。乾隆七年(1742年),他被任命为直隶总督,但很快又被召回京城,担任协办大学士。乾隆九年(1744年),他被授予文渊阁大学士的职位。到了乾隆十年(1745年)三月,史贻直又获得了太子太保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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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晚年岁月
在乾隆二十年(1755年),史贻直的儿子史奕昂在山东运河道任职,后因巡抚鄂昌的推荐,被任命为甘肃布政使。然而,鄂昌在乾隆二十年因涉及某些案件而被抄家,案件牵涉到史贻直曾为儿子请求过帮助的事实。面对这种情况,乾隆帝考虑到史贻直一直以来的勤勉谨慎,没有给予严厉的惩罚,而是命令他退休回到原籍,并召回了史奕昂回京。
史贻直的退休并未持续太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帝南巡时,史贻直亲自前往沂州迎接圣驾。乾隆帝对这位老臣依然十分敬重,特许他在家享受俸禄。不久之后,乾隆帝又召回了史贻直,并恢复了他的大学士职位。然而,史贻直在返回京城的路上身体不适,乾隆帝特地派遣御医前往照料。
回到京城后,史贻直被任命为工部尚书,并被加封为太子太傅,这表明乾隆帝仍然非常看重他在朝堂上的经验和影响力。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由于史贻直成为进士已经整整六十年,乾隆帝特别赐诗一首,表彰他为“人瑞”,并给予了特殊的待遇,允许他在参加祭祀典礼时不必跟随群臣行礼,可以乘坐轿子直接进入宫廷。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考虑到年龄和健康状况,史贻直请求退休,乾隆帝虽然同意了他的请求,但仍然给予了他相当高的礼遇,免除他兼任工部事务的同时,每年额外增加五百金的俸禄。这样的安排既体现了对老臣的关怀,也显示出乾隆帝对史贻直的认可。
到了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史贻直以八十二岁高龄逝世。乾隆帝追赠他为太保,并允许将其牌位供奉在贤良祠,以表彰其一生的政绩与德行。此外,他还被赐予了“文靖”的谥号,这个谥号寓意着他是一位具有文化修养并且能够安定一方的人物,是对史贻直一生最好的总结。
结语
综上所述,史贻直的一生是充满荣耀与成就的一生。从少年成名到晚年荣归,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什么是真正的士大夫精神。他的故事不仅是个人奋斗的佳话,更是清朝盛世下文官群体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