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蒋廷锡的政治生涯蒸蒸日上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险些打乱了他的步伐。山东巡抚黄炳周揭发蒋廷锡的兄长蒋陈锡在任山东巡抚期间,涉嫌侵吞公款二百余万两银子。面对这一指控,雍正帝命令蒋廷锡澄清事实真相。由于蒋廷锡本人并不知情,加之雍正帝对其颇为信任,最终决定对蒋陈锡案从轻发落,仅要求蒋陈锡的儿子偿还一半款项,其余部分则不再追究。
这次事件虽然波及到了蒋廷锡,但并未影响到他在雍正帝心中的地位。雍正帝对他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对蒋廷锡的赏识与信任,也显示了雍正帝在用人方面的宽容态度。
雍正二年(1724年),蒋廷锡再次展现出其在政务上的远见卓识。这一年闰四月,他提议续修《大清会典》,以整理和完善国家的法律制度。雍正帝对此表示赞同,并在五月成立了修典馆,任命蒋廷锡为《大清会典》的副总裁官。不久后,他又被调任为户部侍郎,负责管理国家财政。
在雍正三年(1725年),蒋廷锡的工作重心转向了礼部,并被赋予了新的任务——与内务府总管喜塔腊·来保共同负责检查京师粮仓的情况。在这一过程中,蒋廷锡还关注到了山东地区的水利建设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方案。雍正帝听取了他的意见后,派遣内阁学士何国宗等人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最终采纳了蒋廷锡的建议,这进一步提高了他在朝野内外的声誉。
三、平步青云
雍正四年(1726年),蒋廷锡的官运亨通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一年二月,他被调任为户部尚书,辅助怡亲王爱新觉罗·胤祥处理户部的各项事务。这一任命不仅体现了雍正帝对蒋廷锡理财能力的信任,也意味着他在中央政府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同年秋天,蒋廷锡又获得了另一个重要的职务——顺天府乡试考官,这意味着他在教育选拔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到了十月,蒋廷锡的职务进一步扩大,兼任兵部尚书,这使他成为了当时少数能够同时掌管两个重要部门的高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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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蒋廷锡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家庭的变故给他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同年十二月,他的母亲去世,按照传统礼制,他应当离职回家守孝。雍正帝体恤蒋廷锡的处境,赐给他一千两白银,并准许他暂时离开京城返回家乡,以尽孝道。
到了雍正六年(1728年),蒋廷锡重返政坛,并被授予文华殿大学士的高位,这一职位相当于宰相,是清朝文官体系中的最高荣誉之一。他继续兼任户部事务,显示出雍正帝对其能力和忠诚度的高度认可。同年六月,蒋廷锡又被任命为《圣祖实录》的总裁官,负责组织编纂这部记录康熙帝在位期间重大历史事件的官方文献。
雍正七年(1729年),蒋廷锡的官运继续上升。这一年七月,雍正帝赐给他一所住宅,并亲笔题写了“钧衡硕辅”的匾额,以此表彰他在政务上的卓越贡献。到了十月,蒋廷锡又被加封为太子太傅,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朝中的地位。同年,军机处成立,蒋廷锡与张廷玉等人一同被任命为军机大臣,这标志着他成为了雍正帝身边的核心决策成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