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杨镐得知杜松战败的消息,急忙传令让李如柏和刘綎的部队停止前进。李如柏收到命令后,停止了进军。刘綎的部队当时已经深入敌境三百里,抵达浑河附近。后金军队开始攻打刘綎的部队,但未能取得明显进展。后来,后金军队采用计谋,伪装成杜松部队的模样,成功混入刘綎的营地。刘綎发现后,奋勇抵抗,最终在战斗中牺牲。
只有李如柏的部队保持了完整的建制,未受重大损失。此次战役,明军损失惨重,据统计,文武将吏共有三百一十多人阵亡,士兵损失达四万五千八百多人,丢失的马匹、骆驼以及武器装备更是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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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败的消息传到朝廷,引发了极大的震动。御史杨鹤上书弹劾杨镐,但万历帝并未作出回应。不久之后,开原和铁岭相继失守,多位言官纷纷上书指责杨镐的失职。在这种情况下,杨镐被逮捕并送入诏狱。
六、遭到处死
天启元年(1621年)二月二十八日,刑部正式判处杨镐和李如桢死刑。明熹宗朱由校认为杨镐在辽东战事中的表现“轻率寡谋”,并且认为他的行为“贻祸至今”,因此批准了刑部的判决。
然而,到了五月六日,左佥都御史王德完上疏请求对杨镐和李如桢从宽处理,希望给予赦免。明熹宗接受了王德完的意见,同意“准从宽议”,即对杨镐和李如桢从轻发落,暂时避免了他们立即被执行死刑的命运。
这一决定引起了争议。工科给事中魏大中随后弹劾王德完,坚持要求处死杨镐和李如桢。但明熹宗并未改变先前的决定,杨镐和李如桢暂时得以保住性命。
崇祯元年(1628年)五月,户科给事中瞿式耜上疏论“六不平”,其中第四条就是关于杨镐和王化贞尚未被处死的问题。瞿式耜认为,鉴于他们在辽东战事中的失职行为,应当追究责任。崇祯帝朱由检回应说,“封疆失事,自有定律”,但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会对杨镐等人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到了崇祯二年(1629年)八月初七日,湖广道御史刘学诗再次奏请诛杀杨镐,认为必须为辽东的损失付出代价。这一次,崇祯帝批准了对杨镐的“ 熟 审 监 候”,即进行详细的审讯,并等待判决。
同年九月二十一日,刑部尚书乔允升认为杨镐已经年过八旬,根据法律中的“八议”规定,年迈者可以得到特殊对待,因此请求免去杨镐的死刑。然而,崇祯帝并未采纳这一建议。
最终,在九月二十九日,杨镐被处以死刑。这一结局标志着杨镐一生的终结,也是对他之前在辽东指挥失误的最终裁决。杨镐的处决,反映了明末朝廷对于边疆失守的责任追究态度,以及对于那些被认为失职官员的严厉惩罚。
结语
杨镐的经历,为后人提供了深刻的历史启示。一方面,它告诫我们,战争是残酷的,必须充分准备、周密计划;另一方面,它也揭示了明朝末年军事体制、政治腐败以及将领之间的矛盾等问题,这些问题最终导致了明朝的覆灭。因此,我们应该从历史中汲取教训,不断完善自身,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