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护士的脸上,依旧没有丝毫慌乱之色。
她抬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护士帽,
然后,语气平静的继续说道:
“没错,正如您所说,
我就是在案发的那段时间里,
恰好路过了您口中所描述的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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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路啊,对我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因为,它是我每天从家中前往医院去上班的必经之路。
我也确确实实见到了你照片中那个惨死的男人。
我是亲眼目睹他在我面前毒发身亡的,
可是,就算这一切都如你所说,
但那又能如何呢?
难道,仅仅是因为我碰巧经过那里,
并且亲眼目睹了这场悲剧的发生,就要被追究什么责任吗?
那么,我就要请问各位警察同志,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中,有哪一条明确规定了见死不救也要负法律责任啊?”
说完这些话后,小护士挺直了身子,目光直直地盯着对面的警察。
在场的众人,听到小护士的这番话后,一个个都瞠目结舌,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
"什么?你竟然是眼睁睁地看着那男人在你面前毒发身亡的?"
那你怎么还敢一口咬定,这个男人的死与你毫无瓜葛呢?
难道,是他自己跑到那条幽暗僻静的小巷子里去服毒自尽的吗?
经过,我们对死者尸体的解剖后,
可以很明确地肯定,这死者的死因正是氰化物中毒所致。
而且,根据现场的堪查,可以推断这名死者,在生前展现出了极为强烈的求生欲望。
所以,从种种迹象来看,他绝无可能是服毒自杀的!
所以,案发当时你正好就在现场,这绝对不是巧合!
如今,你却说这件事情与你毫不相干,
那么,现在就请你能给我们警方一个合乎情理的解释!
否则,恐怕这次你应该很难以摆脱嫌疑了啊!"